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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共有1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跟踪监督报告认真细致,建议中肯务实,很有针对性,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注重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一些部门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上存在绩效不高的问题。建议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预算,实行部门基本支出标准化,加强部门项目分类管理,完善经常性项目经费标准和一次性项目事前功能评估,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针对地方政府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等问题,建议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地方政府与地方国有企业在建设公益性项目、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和责任关系,完善公益性项目成本补偿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把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审计整改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审计整改的“下半篇文章”。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责。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做到“治已病”、“防未病”。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报告反映还存在一些要求立行立改但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议今后对此类问题以附件形式列表说明,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心中有数,持续跟踪监督。
三、提高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解决审计监督中屡审屡犯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从根源上提升财政政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对项目规划和支出安排的前期论证、统筹布局,充分了解地方和群众的意愿需求,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可行性。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把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和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把一致性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分专题逐步推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审计整改应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对政策可行性的评估,对过时、效益低的政策及时清理、退出。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在当前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应更加关注资金闲置、浪费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结合起来。在做好日常审计监督工作的同时,对一些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如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专项审计。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财政投资效益不仅是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科研创新的长期效益等,建议开展投资项目综合效益审计的探索试点,每年选择一部分项目进行评估。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更好统筹协调审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审计署机关、特派办以及各地审计厅局的工作统筹协调,共同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