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信息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3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18﹞71号),制定本职责。上杭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上杭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我县有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贸易规划、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指导和管理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不含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负责进出口许可证和关税配额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县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杭台、杭港、杭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参与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全县省级(含)以上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省级(含)以上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工作。
(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六)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依法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七)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扩大对外开放。围绕贯彻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对外开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对外开放制度和体制机制,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精简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减少投资限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不断创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
2.扩大外贸进口。进一步完善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贸交流与合作,持续组团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培育中高端消费新增长点,持续释放国内市场潜力,扩大进口空间。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3.强化精准招商。围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招商思路,创新产业+资源、+技术、+人才、+市场等招商方式,健全“一把手”带头招商、以及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要素招商、国企招商、军民融合招商、委托招商机制,牵头负责产业招商对接行动,完善招商绩效考核办法,激活县直部门、乡镇战斗单元作用,促进招商权责对等、优惠与产出挂钩,依法依规实行奖励政策与税收、就业贡献同步,提高招商实效。
4.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围绕实施主导产业发展布局,牵头负责开展工业园区建设提升行动,全力推进“智能化、集群化、融合化、绿色化”产业经济发展,形成“一基地多园区”“一园区多基地”发展模式,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增效。
5.做大做强会展经济。围绕打造闽粤赣边区域经济协同联动发展先行区,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整合全县会展业管理职能,加强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管理全县会展经济工作,负责组织参加“闽货华厦行”等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县内外商贸会展活动,统筹协调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6.加强电子商务工作。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协调城乡食品商业网点布局,拟订促进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送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注册企业的核验登记及从业人员(含配送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关于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上杭县商务局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597-3842869 |
监督电话 |
0597-3842869 |
地址 |
上杭县临城镇城东村长岭下社会福利中心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