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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大夫祠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12 16:29

来源:

1.招标条件

范大夫祠配套用房装修工程已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范大夫祠,招标人为范大夫祠,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越王城文化广场二号楼范大夫祠内。

2.2 工程内容和规模:范大夫祠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768.8平方米,工程主要包括范大夫祠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水电改造、消防改造、楼梯通道铺设、吊顶、地面铺设、油漆等;项目预算总金额约450000元,施工要求根据范大夫祠配套用房现场确定及需求清单(详见附件)。

2.3 计划工期

2.3.1工期:30日历天

2.3.2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 业绩要求:无。

3.4.3 信誉要求:

3.4.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4.3.2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绍兴市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3.4.3.3 投标人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4.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3.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3.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3.7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7日9:00前到绍兴市越城区鉴湖水街文创园26幢绍兴市稽山书院一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公开投标形式(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现场公开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鉴湖水街文创园26幢绍兴市稽山书院一楼会议室,现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点。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无需保证金

8.2工程付款:详见合同。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可以用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

8.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壹年。

8.5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价格市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网上发布。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联系方式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王城文化广场二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819506351

2024年12月12日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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