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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10-2024-0000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0 13:13:03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 2026年)》的通知
文  号 水政发〔2024〕38号 主题词 印发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城市 地下 设施建设 改造 实施方案 2024 2026 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 2026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建设,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治疆方针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宜居、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一是完善更新改造计划。2024年底前,结合我区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全面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情况,全面调查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重点排查整治雨污管道错接混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超设计年限使用等问题。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晰。

二是完成更新改造任务。2024年—2026年底前,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底数的基础上,加快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工作,完成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及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网改造项目建设,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基本完成我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

三是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到2026年底,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网改造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新增的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等问题隐患实行即有即改,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二、实施对象

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对象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具体包括:

(一)燃气管道和设施

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

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

4.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二)供水管道和设施

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

(三)排水防涝设施

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增设雨水篦、雨水调蓄设施等;改造或增设泵站,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内涝的专用防汛设施设备;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绿地、植草沟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排涝通道建设;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改造规模和年度计划

区建设局(水务局)、区城管局要全面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的权属、构成、规模、位置关系、运行状况、周边水文地质等信息。充分利用地下管线普查等成果,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评估为立即改造的,纳入当年计划迅速开展。科学制定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方案,明确项目清单和年度改造计划,并将项目纳入我区“十四五”重大工程。要加强统筹,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避免频繁开挖扰民现象,促进城市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二)实施更新改造

区建设局(水务局)、区城管局要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市供水经营企业、排水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专业经营单位)落实燃气、供水、排水管道运行维护更新改造责任,加强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压力管道监检、管道测绘、验收备案、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压实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标准,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有条件可同步在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三)强化运维养护

区建设局(水务局)、区城管局要督促专业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健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抢险机制,依法组织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开展燃气、供水、排水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燃气、供水、排水管道安全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结合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监管系统,将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监管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适时搭建燃气、供水、排水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提高城市管道和设施的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强化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功能。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7月底前)

全面摸排建成区内市政燃气、供水、排水管网等设施现状,明确建设改造项目清单和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科学制定建设更新改造方案,确定建设更新改造标准,立足全面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保障安全、满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的原则。确保城市地下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二)改造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6年12月)

按照建设更新改造方案和年度建设改造计划,持续推进年度建设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研究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尽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噪音扰民和交通阻断,抓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区建设局(水务局)、区城管局要督促指导专业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出现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切实避免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1月—6月)

对照“十四五”改造任务,全面梳理改造成果,进一步查缺补漏,全力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收官扫尾工作。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改造后管网专业化、标准化和智慧化管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等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

(二)加快项目推进。要加强管理,统筹推进,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减少交通阻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年度改造任务,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做到进度安排合理、工程进展有序,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顺利完成。

(三)强化调度督导。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水务局)、区城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作进度调度,建立监督、评价、通报工作机制,抓好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对工作不落实、进展严重滞后的单位、企业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恣意阻挠施工、乱收费乱摊派等各类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报、网、端、屏”等媒体平台,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清单(2024—2026年)


文件解读:《〈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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