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4114-3000-2023-00093
  • 发文字号: 周人社审〔2023〕2号
  • 发布机构: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3-04-26
  • 标    题: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成立周宁县合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成立周宁县合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周人社审〔2023〕2号
来源: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26 10:33

  周宁县合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筹):

  你单位申请举办周宁县合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审核评估,认为符合办学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周宁县合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人社民335092530000019”。“培训中心”办学地点设在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39号武夷龙腾世纪11幢13店,教学、实习、活动面积320多平方米。

  “培训中心”属企业法人营利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举办者:徐发弟,法定代表人:徐发弟,校长:张树章。

  “培训中心”培训职业(工种):手工木工、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

  “培训中心”应将刻制的印章式样报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备案。

  二、“培训中心”成立后,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办学,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要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和教学管理。办学期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办学期间涉及办学地址变更、校长(法定代表人)更换、增(减)专业(工种)或者终止办学,均须及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备案手续。如办学期间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将撤销办学许可。

  三、“培训中心”发布招生广告须报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生广告中的机构名称、办学性质及培训目标、收费标准、证书发放与就业方式等事宜,应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办学范围和办学层次如实发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许诺或误导。

  四、“培训中心”应接受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年度办学资格复检认定,年检不合格按规定撤销其办学资格。

  五、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2023年4月26日—2026年4月25日)。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为我县推动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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