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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健生的不动产继承事项公示
2025-01-10 11:18:0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不动产继承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之规定,对下列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六十日(2025年1月10日到2025年3月10日)内将异议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正式受理继承登记,审核登簿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73-7591512、0773-8986151。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88号金荣大厦。
继承事项: |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放弃继承人 |
1 | 唐健生 | 房屋土地 | 象山区瓦窑路一巷3号31栋1-3-1号 | 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30052939号,桂房改国用(2002)第08288号 | 唐文钢 | 赖翠银、唐文梅 |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