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健生的不动产继承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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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1:18:0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不动产继承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日  信息来源: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之规定,对下列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六十日(2025110日到2025310日)内将异议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正式受理继承登记,审核登簿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73-75915120773-8986151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88号金荣大厦。

继承事项: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放弃继承人

1

唐健生

房屋土地

象山区瓦窑路一巷3311-3-1

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30052939,桂房改国用(2002)08288

唐文钢

赖翠银、唐文梅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