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15-3005-2024-00148
- 发文字号: 宁自然资答复〔2024〕10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2024-07-17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017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B类
陈思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助力我市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1017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我局立足土地资源基础,实施“2+X”监管标准,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业用地出让标准模式,制定出台了《宁德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将区域性评价成果向企业公开并汇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关审批部门可共享使用。根据我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及其托管区和小微园区等其他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先行实施。目前,我市已在东侨开发区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进行相应改革探索,2023年已出让4宗工业标准地,面积150亩,2024年6月再次推出两宗工业标准地,面积98亩。
二、严格执行“净地”出让。纳入“标准地”的工业用地须符合净地”出让相关规定: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用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标准地”出让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产业类型等提前设置,同时对项目用地的退出进行明确约定,以履约监管协议约束,有效制约了投资者“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的想法和行为。宁德锂电配套产业园入园项目容积率由以往的1.0提升至3.0,节约用地67%,投资强度由以往的每亩35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亩均税收由以往的每亩25万元提升至50万元,提升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积极推进低效用地盘活。今年市政府将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前我局已委托技术队伍开展中心城区低效用地调查,并制定了《宁德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评价方案》,正式启动制定低效用地调查工作。同时,我局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尽快启动低效用地调查,摸清全市工业用地基础数据,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全市统一规则,各县(市、区)适度调整调查标准,对确定为城镇低效用地的图斑,全面摸查土地基本情况,同时设置低效用地豁免白名单,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和专家指导,建立并逐步完善低效用地数据库,制作低效用地“一张图”,实现工业用地一张图展示、统计分析、用地效益评价、数据更新等功能,为我市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辅助支撑平台。
四、高位推动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近年来,宁德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我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和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实际情况,倒排全年处置目标,每月和每季度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提升闲置和低效用地治理工作成效;同时,我局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督导,每月对各县(市、区)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对处置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暂停用地审批等相应措施。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对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跟踪督办。2021-2023年,我市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今年初,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34664亩、闲置土地10932亩;截至6月底,已完成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370亩,处置率12.61%;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500亩,处置率14.25%。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领导署名:谢世勇
联 系 人:黄世冬
联系电话:202330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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