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证(三)
7.填写开证申请书,应写明对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要明确、完整、无词义不清的记载,应与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______。 A.必须严格一致B.可以略加修改C.可以抛开 D.可以超越
1.信用证条款中Charges表明由受益人承担的费用。如果缺省该项,则表明除了议付费、转让费外,所有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2.DraWee是指汇票的出票人。一般情况下是开证行,但有时也会是偿付行。
3.关于信用证修改,开证行可依据申请人或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受理该笔业务。
4.申请人与开证行有业务来往,资信好,或办理了抵押、质押手续的,或有其他金融机构有实力的公司为其出面担保的,开证银行可免收保证金。
5.开证行在接受开证申请书时,应查验申请人同时提供的有效文件,如:进口许可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有关部门的登记文件等。
6.开证申请书既是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又是开证行与开证人之间法律性的书面契约。
7.开证申请书中信用证金额,可用数字或文字其中一种形式表示,并且要表明币种。
8.按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有授信额度,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向银行缴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9.信用证申请书反面的内容是申请人对开证行的声明,用以明确双方责任。
10.信用证内容一般都依据《UCP600》开出,所以没有必要注明各项条款符合该惯例的规定和解释。
11.申请开证中对所需要的单据条款,包括所需单据的种类、份数,出具单据的机构,以及其他特殊要求都要注明。
12.填写开证申请书,必须按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写明对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要明确完整、无词义不清的记载。
13.进口人在向银行申请开证时,只要填写开证申请书即可,不必递交进口合同的副本以及所需附件,如进口许可证。
14.我国银行一般不开可转让信用证(因为对第二受益人资信难于了解,特别是对于跨地区和国家的转让更难掌握。
15.不准分批装运、不准中途转运、不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均应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否则、将被认为允许分批、允许转运、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
16.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不仅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而且要和实物相符,开证行才按规定付款。
17.信用证内容必须明确无误,应明确规定各类单据的出单人(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除外),明确规定各单据应表述的内容。
18.如合同规定为远期付款时,信用证申请书要明确汇票期限,价格条款必须与相应的单据要求以及费用负担、表示方法等相吻合。
19.进口贸易是以信用证为主要支付方式,由于它是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支付货款,所以有较大风险。
20.提单向指定银行提示的日期原则上不得迟于提单签发日后21天,信用证另有规定的从信用证规定,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信用证的有效期。
1.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2.审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的原则是什么?
3.简述进口货物单据审单的一般过程。
1.某一不可撤销L/C货物为25公吨铁,金额为89543欧元,单价未做规定,L/C禁止分批装运。L/C受益人提供的发票货物数量为24335千克,单价为3581.725欧元/公吨,总金额为87161.28法郎。开证行拒付单据,拒付理由是出单金额不足信用证金额,且原证中金额并没有“最多为”(UP TO)或类似的规定。请谈谈你对开证行拒付的看法。
2.某一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货物为羊毛毛线,共37000磅,分两批装运,第一批20000磅,最晚于2008年8月22日交货;第二批17000磅,最晚于2008年8月27日交货。并且,L/C金额与货物数量均有5%的增减幅度。 L/C受益人发运货物,第一批于2008年8月19日发货20000磅;第二批于2008年8月24日交货18000磅。开证行拒付第二批货物的单据,拒付理由是超装。议付行认为5%增减幅度指全部提交的货物而言,故提交单据相符。开证行称该幅度指每批货物而言,故第二批货物超装。你认为上述拒付成立吗?
3.我国A外贸公司向英国B公司出口茶叶600公吨,合同规定:4月至6月份内分批装运。B公司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规定:Shipment during April/June,April shipment 100M/T,May shipment 200M/T,June shipment 300M/T。我国A公司实际出运情况是:4月份装出100M/T,并顺利结汇。5月份因故未能装出,6月份装运500M/T。试问:我外贸公司6月份出运后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4.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进口1000公吨小麦合同。事后A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合同履行期内,B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B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①B公司无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②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违约金;③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等文电、办公费用;④其他因B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