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实务-19
1.某国营食品厂于1956年与某村协议占用该村20亩土地办农产品加工厂,到了1979年停办,后该土地及厂房一直作仓库使用,未办理土地登记。2000年该食品厂进行改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宗地土地权属界定和资产处置申请。该村农民集体提出,该土地原先是他们村的,当时是公社领导发话无偿给食品厂,所以要求食品厂归还土地。 问题 1.该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应如何确定? 2.作为一名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如何为该食品厂代理该宗地登记?
2.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 问题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 2.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3.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验证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4.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哪些方面收集资料?
3.某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土地的权属状况不明,因此该机构欲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土地登记结果和原始登记资料。 问题 1.该机构应如何提出申请? 2.该机构应如何进行查询?
4.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地上新确认的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问题 1.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应作何理解? 2.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行业、企业有哪些?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如何进行地价评估?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否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