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基础-6
1.原材料可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2.假设某项业务在明细账中是7月10日登记的,而总账是在7月20日登记的,则属于期间相同。
3.所有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应予以销毁。
4.发行股票实际收到的款项和股本总额的差额,作为股本溢价计入“盈余公积”。
5.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中小修理等维护性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
7.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8.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反映的是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账户存款二者的合计数。
9.若某项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即使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也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10.复式记账法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
11.会计主体必须是法律主体。
12.会计期末进行试算平衡时,试算平衡了,也不能说明账户记录绝对正确。
13.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相关的原始凭证。
14.收入一定会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
15.在进行现金和存货清查时,出纳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不得在场。
16.资产负债表是将企业某一时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适当分类、汇总和排列后编制而成的。
17.各种账务处理程序下,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都是相同的。
18.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19.对账也包括账表核对。
20.对库存现金进行日清月结是避免出现长短款的重要措施。
1.根据经济业务(1),编制会计分录。
2.根据经济业务(2),编制会计分录。
3.根据经济业务(3),编制会计分录。
4.根据经济业务(4),编制会计分录。
5.根据经济业务(5),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