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系统、法院系统警察学员招录考试申论2014年真题
(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
考生须知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答题要求”依次作答。
给定资料
1.“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2008年的一条短信这样说。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短信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此间,又有媒体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网络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
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在北京最大的新发地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21日还卖每斤0.8元~1元,次日价格只剩一半。山东济南,有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6至7斤“示众”。
10月21日,当传言已经严重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的橘子销售时,四川省农业厅对此事件首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并表示,此次柑橘大实蝇疫情仅限旺苍县,全省尚未发现新的疫情点,并且该县蛆果已全部摘除,落果全部深埋处理,疫情已得到很好控制。
2.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
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打工者李某某最先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被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行政拘留7日。
一名20岁在校大学生傅某某在网上看到有关地震的帖文后,便在百度贴吧发布《要命的进来》帖文:“我爸的一个朋友,国家地震观测站的,也是打电话来,说震的几率很大!大约是90%的几率,愿大家好运!这绝对权威!”被行政拘留5日。
在太原打工的韩某某出于玩笑,以“10086”名义发送“地震局公告:今晚8时太原要地震,请大家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的信息,被行政拘留10日。
在北京打工的张某为了提高网上点击率,先后在百度贴吧等多地发布《最新山西地震消息》:“山西2010年2月21日地震消息,据官方报道,山西吕梁地区死亡36人,伤亡人数正在统计中。晋中、太原、大同等地未来72小时可能发生不下30次余震,余震范围包括山西晋中、晋南地区、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大家及时防范。”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4岁的工人朱某某为了起哄,在百度贴吧发帖称“山西太原、左权、晋中、大同、长治地震死亡100万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3.2011年2月10日凌晨2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有人传言,陈家港化工园区大和化工企业要发生爆炸,导致陈家港、双港等镇区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陆续产生恐慌情绪,并离家外出,引发多起车祸,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
响水县公安部门于10日下午4时初步确定并抓获此案件的谣言来源者刘某。经查,2月9日晚10时许,刘某给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新建绿利来化工厂送土过程中,发现厂区一车间冒热气,在未核实真相的情况下,即打电话告诉其正在打牌的朋友桑某,称绿利来厂区有氯气泄漏,告知快跑。桑某等在场的20余人,即通知各自亲友转移避难。这则谣言的传播链条无形中就此形成。在传播过程中,绿利来化工厂被置换为园区内另一家企业大和氯碱厂,而事件程度也在人们口耳相传中愈发严重,最终导致了一场万人大逃亡。11日凌晨4时左右,由于下雪天黑路滑,双港镇居委会八组群众10多人乘坐的1辆改制农用车滑入河中,当场2人死亡,另有5人受伤,送至医院后,又有2人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公安部门得到消息并及时上报后,县委立即召集相关镇区和部门,成立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截至11日早晨6时左右事态平息,群众陆续返家。
2月12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殷某被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朱某、陈某被行政拘留。
4.2012年2月21日,名叫“米朵麻麻”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布了“今天去打预防针,医生说252医院封了,出现了非典变异病毒,真是吓人”的信息。该微博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各方关注。随后,不断有网友发布消息,试图求证“保定252医院出现非典”的消息。
“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消息,引起一些群众恐慌。23日,252医院院方和保定市卫生局辟谣称,经调查为普通感冒,但被网络炒成非典病例。
25日,卫生部通报,经与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核实,此次疫情经过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检测,已经排除了SARS、甲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截至2月25日8时,发病病例都是轻症为主,没有危重病人,也没有死亡病例。经过采取各种积极的防控措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卫生部在通报中还表示,腺病毒病例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目前绝大多数病例症状较好,而且愈后良好。
27日,卫生部再度辟谣,并透露: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经调查,于2月26日依法查处这起散布非典谣言案件,涉案人员刘某某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据调查,刘某某为某互联网站经营者,其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
5.2012年4月,“环保专家”董某在美国某网站搜索多篇关于各国饮用水问题的文章,拼凑整合后写了一条微博,名为“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薛蛮子”立即转发,随后短短几小时内,这条微博被转发六七千次,多家媒体据此报道。然而,论文的第一作者公开表示,该微博完全曲解了结论。
虽然被证实为谣言,董、薛二人也很快删除了微博,但“自来水里的避孕药”引发了人们的恐慌,不少网民或购买净水器,或长期饮用纯净水。2013年9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董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6.2013年8月21日,网上出现了关于“成都高新区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的虚假信息,引起市民恐慌。经查,当日下午,赖某在某QQ群内针对其他网友上传的一张照片,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连续发布了“听说那个人手里面有爆炸物”、“车里面还有人在哭,被当人质了”等虚假消息。
刘某在QQ群里看见该内容后,随即编发了“成都市政府附近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据说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车上有人在哭,车上有小朋友,警察已到,正在劝他。希望不要伤及无辜群众。”等内容和相关照片上传至自己的微博。该微博内容在网上迅速传播,引起市民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赖某、刘某随后被拘留。
7.刚刚跨过而立之年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大学本科毕业,曾经当过国企的助理工程师,也曾当过“北漂族”,2006年成立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后,凭借制造“天仙妹妹”、“封杀王老吉”、“别针换别墅”等一系列网络事件,为自己积累了相当多的人气,也发现了通过操纵网络舆论发家致富的“捷径”。
例如,制造一个以某人物为中心的事件,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将相关人物炒成网络名人,相关人物名利双收、走穴演出,而杨秀宇及其公司则在幕后大发其财。
又如,一些有营销需求的企业客户,提出“炒一把”造势的需求。杨秀宇收取费用后,便利用所掌握的大量网络资源,组织人手在网上发帖、回帖、评论、对骂,短时间内营造出一个网络热点,吸引传统媒体的关注。
然而,杨秀宇也逐渐发现,随着网民欣赏口味“越来越重”,单纯“灌水”炒作的效果不如制造轰动性的新闻。于是,他开始把“嫩模炫富”这样纯粹博眼球、但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东西放到网上,并在这条歪路上越走越远,开始制造虚假新闻。
杨秀宇介绍了他一手编造“别针换别墅”的过程——“我很想做点事。就策划了这个新闻,关于一个女孩的,希望做出可持续的创意秀。但一开始网民肯定不会关注,那么我就决定做假。”
按照杨秀宇的设计,这个女孩从一个别针开始以物换物,换到第三步一个小玉佛时,杨秀宇在马路边找到了一个外国妇女,交给她一部手机,谎称拍网络剧需要配合,对方被骗后象征性地摆了一个动作,于是就有了“老外递手机”的照片,继而引起网民关注,杨秀宇以“托儿”的方式一步步地“假”下去。
“从别针到外国女人的手机,从价值为零到价值数百元,就有了新闻性,发布两小时后,相继有记者来采访。”杨秀宇说,在整整隐瞒了网民和媒体100天之后,由于跟当事人发生矛盾,他本人才揭露了事件真相。
“之后,我变本加厉地策划了许多虚假新闻,看到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时候,我甚至会有快感;我也帮过客户删帖……我最初的目的是进一步打造真善美,干一些正能量的事情,但后来我在金钱和真相面前选择了前者……”杨秀宇一边说,一边埋下了头。
根据杨秀宇的供述,尔玛公司成立7年来,毛收入达到1000余万元,纯利润有数百万元之多。
8.2013年,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一举打掉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办案民警介绍,之前,一则严重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雷锋的光辉形象迅即遭到部分网民的质疑。许多网民向北京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北京警方立即开展工作,通过缜密侦查,一个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牟取暴利的网络推手公司浮出水面。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的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办案民警介绍,2011年以来,“秦火火”用过“中国秦火火”、“华夏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12个后缀为“秦火火”的网名,其中11个因造谣传谣被封,现用网名为“江淮秦火火”。民警调查时,“秦火火”还面露得意,细数自己的微博,显得颇有成就感。被问及为什么要造这么多谣言,“秦火火”说,这是为了“享受被追捧的滋味”,“尽快提高关注度和知名度,就会有出版社找上门,为出书铺路,以后失业了也有钱挣”。因为大肆造谣传谣,“秦火火”被网友送了个外号“谣翻中国”。对这个名字,他自称感到了一些不安,“可能会有麻烦”。
根据“秦火火”交代,他16岁就离家出走,只有高中文化程度。那么,他和“立二拆四”等人是靠什么忽悠网民的?
秦、杨二人交代了造谣的“诀窍”——谣言越是能贴近当时热点,越能起到较好的效果。特别是颠覆一些名人的名声,能够快速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鉴于“秦火火”只有高中学历,警方怀疑涉案微博是否由他自己编写,便让他现场针对自己被警方带走这件事,写300字短文,从测试结果看,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不错。“可能是因为在尔玛公司做过文案,语言表达非常有网络特点。”
办案民警说,不管“秦火火”以哪个账号发布谣言,信息在转发过程中都会在网上留下难以完全消除的痕迹,以致谣言经常会隔一段时间卷土重来,而官方辟谣的信息不可能完全覆盖谣言当时传播的范围,或者网友已对谣言信以为真,不再相信辟谣。
此外,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传谣者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尤其是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大V”,经他们广为传播、推波助澜,更容易让普通网民在面对谣言时,从最早的将信将疑逐渐转变为深信不疑。
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信奉的宗旨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们“引以为豪”的“杰作”。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9.据新华社电,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已于2014年4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秦志晖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据公安部门调查介绍,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志晖无视国法,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系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秦志晖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对国家机关产生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其所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本应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秦志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所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10.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07年底提升了3.7个百分点,整体网民规模增速保持放缓的态势。同时,截至2013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手机网民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某教授说,在互联网技术创造的新的信息传播环境中,今天中国公众的知情范围不断扩大,公众表达空间不断扩展,公众监督权不断加强,公众协商机制不断完善,这为公民信息权力的实现和公民社会的建造都赢得了新的空间。然而,虚拟空间并不是法律的真空,它在给公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严格的法律和规定来保证正常的网络秩序,保障社会和公众的权益。
11.当前,国家对网络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已在全社会达成共识。网络早已不是刚诞生时的“虚拟空间”,它与现实社会已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网络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现实社会的部分功能。
信息时代,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务对互联网依存度的升高,依法治网的呼声也不断增强。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网络法治不可能一片空白。互联网这个公共空间同样需要制约、需要秩序、需要对权利加以保护。法律是互联网的防线,更是互联网的底线,离开了法治,互联网将不再是“自由的王国”。
正因如此,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一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网络信息安全。2013年9月,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和传播谣言专项行动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我国刑法中关于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在互联网上的具体适用作出明确规定,为司法实践准确有力地惩治网络犯罪提供明确依据。
为公民权利设置保障,为网络自由设置边界,全面推进依法治网,是不可逆转的时代大趋势。当前世界各国对网络安全的重视也前所未有,网络安全已上升为各国国家安全战略。
12.2014年2月底,我国正式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全力推动中国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习近平指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他强调,“信息安全是国家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包括信息安全在内的11个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答题要求
1. 
概括网络犯罪的主要特点和趋势。
要求:语言精练、层次要点清楚,字数不超过200字。
2. 
结合材料,分析当前网络传谣的危害性。
要求:简明、清晰、客观,字数不超过200字。
3.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就如何积极应对网络谣言提出建议。
要求:条理清楚、观点明确、语言规范,字数不超过250字。
4. 
结合当前信息社会发展形势,以“打击与治理网络谣言”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1000~1200字。
答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