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资料
长江电器进出口公司12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
1.1日,根据合同规定预先汇付日本大阪公司货款54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
2.3日,根据合同规定预先收到韩国仁川公司寄来商品提单和发票等单据,计金额52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
3.5日,汇付韩国仁川公司货款52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7元。
4.6日,根据合同规定预收菲律宾马尼拉公司订购电器款47000美元,存入银行,当日汇率为6.78元。
5.8日,销售发运给菲律宾马尼拉公司订购的电器,金额47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
6.9日,收到日本大阪公司发来商品的发票等单据,计金额54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
7.10日,根据合同规定,销售发运给香港九龙公司电器一批,金额42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7元。
8.14日,收到香港九龙公司汇付的货款42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
9.15日,向荷兰飞利浦公司进口电器一批,收到银行转来的跟单托收付款交单凭证及全套货运单据,计货款39500欧元,予以支付,当日汇率为8.55元。
10.17日,根据合同规定销售给泰国万象公司电器一批,货款35000美元,当日汇率为6.78元,货已装运上船,并向银行办妥跟单托收手续。
11.20日,向韩国汉城公司进口电器一批,收到银行转来的跟单托收承兑交单结算凭证,计货款37500美元。予以承兑后,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当日汇率为6.78元。
12.27日,收到银行转来泰国万象公司支付35000美元的收账通知,当日汇率为6.78元。
13.31日,本月20日承兑的韩国汉城公司的汇票已到期,金额为37500美元,予以支付。当日汇率为6.77元。
二、要求 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