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1.商法典与民法典(华师2007年研)
2.商事主体严格法定原则(西北政法2006年研;华师2004年研)
3.商法的渊源(南京大学2005年研)
4.商事自治规则(南京大学2006年研)
5.商主体(武汉理工2007年研;吉林大学2002年研)
6.商事能力与民事能力(华师2003年研)
7.商合伙与民事合伙(华师2004年研)
8.居间商与行纪商(华师2005年研)
9.代理商(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研;南开大学2002年研)
10.代理商与经理人(武大2005年研)
11.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武大2005年研)
12.双方商行为(西北政法2006年研)
13.交互计算(西北政法2007年研)
14.商事行纪(南京大学2004年研)
15.信托(武汉理工2007年研)
1.简述商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南开大学2003年研)
2.商法的基本原则。(上交2004年研)
3.简述商事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商事立法中的体现。(武大2005年研)
4.简述商事能力的含义及特征。(西北政法2006年研)
5.简述商行为的含义及其特征。(中山大学2011年研;西北政法2007年研)
6.简述商事代理的法律特征。(中山大学2009年研)
1.商法的特征。(中山大学2007年研)
2.简述商法的特点及其意义。(中山大学2005年研)
3.试述商法与民法的区别。(西北政法2006年研)
4.试述商事关系的特点、类型及其商法调整。(中山大学2011年研)
5.民商合一立法体制下我国商法的地位及其存在形式。(上交2004年研)
6.我国商法的现状及现实走向。(上交2005年研)
7.试论商事主体及其构成要素。(西北政法2005年研)
8.试论代理商、居间商、行纪商各自的主要特征及相关区别。
9.试述商事代理的特征及其商法理论和实践意义。(中山大学2009年研)
1.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南京大学2006年研)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这一事例反映了商主体法中的何种原则?该原则的含义和具体构成如何? (2)该原则有何弊端?
2.甲因单位困难,下岗在家,生活很困难。他的朋友乙在一家食品厂做销售工作,建议甲在社区内开一家食品店,为该食品厂代销各种食品,乙答应为甲供货,价格从优,而且乙可以赊销,甲卖后再给乙钱。因为甲没有钱注册登记,担心工商部门不给执照。乙说个人独资企业又不是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块钱也可以办企业。 试对乙的说法进行分析。
3.1995年9月12日、23日和10月14日,被告转运站受原告设备制造厂之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衡水火车站签订了102件炉门框运输合同四份。之后,原告交被告铁路运杂费13083.68元。同年9月29日、10月17日,被告转运站又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衡水火车站代理处为原告的货物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上站前被告损坏货物一件。同年10月12日、26日,货物分别到达黑龙江鸡东县。收货人在收货时,发现损坏24件。按投保金额及铁路承运中的费用计算,原告的损失共计91178.86元。原告拉回了该24件损坏的货物。原告经向被告转运站交涉索赔事宜未果,遂诉至衡水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设备制造厂诉称: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运费、上站费等多种服务费用,并给原告出具了发票,原告据此将货物交给被告,’这一行为表明,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应是代理关系。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是代理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请求判令被告承担代办运输造成的经济损失91178.86元。 被告转运站辩称:在代理期间,被告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并将原告的货物由自己的储存地安全地送至货场站台,同铁路部门进行了验收交接,并按原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至目的地,被告全面完成了委托职责。货物的损坏是在运输中造成的,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应由承运人和保险人按规定赔偿。被告转运站的上级主管机关实业公司答辩内容同转运站。 问: (1)被告转运站是否应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被告实业公司在案中承担什么责任?